司马
州府佐官,从五品下,多用以安置贬谪官员。
制度位置
司马位于地方官体系中,直接上级为地方官,现有资料标注品秩为从五品下。
理解司马的制度位置,可以结合地方官的整体职掌:唐代地方行政体系为道、州(府)、县三级制。贞观元年分天下为十道,开元二十一年析为十五道,各置采访使。州分上、中、下三等,府有京府、都督府、都护府之别。县长官为令,下设丞、尉、主簿。边地设都护府统辖羁縻州县。玄宗天宝元年改州为郡,肃宗乾元元年复旧。
职掌与沿革
司马为州府上佐之一,位刺史、别驾下,上州从五品下,中州正六品下,下州从六品上。掌武备、纠察,实则多为安置贬谪闲官,不亲庶务。白居易元和十年(815)贬江州司马,《琵琶行》'江州司马青衫湿'即此。刘禹锡贬朗州司马、柳宗元贬永州司马,皆同例。
品级变体
- 上州:从五品下
- 中州:正六品下
- 下州:从六品上
制度来源
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
相关官职
- 刺史从三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