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诗三百首

都护

地方官正三品别称:安东都护

边疆羁縻地区长官,统辖羁縻府州。

制度位置

都护位于地方官体系中,直接上级为地方官,现有资料标注品秩为正三品。

理解都护的制度位置,可以结合地方官的整体职掌:唐代地方行政体系为道、州(府)、县三级制。贞观元年分天下为十道,开元二十一年析为十五道,各置采访使。州分上、中、下三等,府有京府、都督府、都护府之别。县长官为令,下设丞、尉、主簿。边地设都护府统辖羁縻州县。玄宗天宝元年改州为郡,肃宗乾元元年复旧。

职掌与沿革

都护为唐代边疆羁縻地区最高长官,掌统辖羁縻府州、安抚诸蕃。太宗平突厥后始置燕然都护府,后设安西、安北、单于、安东、安南、北庭六都护府。品秩分大、中、下:大都护从二品,中都护正三品,下都护从三品。大都护多由亲王遥领,以副大都护、长史主务。

品级变体

  • 大都护:从二品
  • 中都护/上都护:正三品
  • 下都护:从三品

制度来源

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

同属地方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