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簿
县府属官,掌文书簿籍。
制度位置
主簿位于地方官体系中,直接上级为地方官,现有资料标注品秩为从八品下。
理解主簿的制度位置,可以结合地方官的整体职掌:唐代地方行政体系为道、州(府)、县三级制。贞观元年分天下为十道,开元二十一年析为十五道,各置采访使。州分上、中、下三等,府有京府、都督府、都护府之别。县长官为令,下设丞、尉、主簿。边地设都护府统辖羁縻州县。玄宗天宝元年改州为郡,肃宗乾元元年复旧。
职掌与沿革
主簿为县府属官,掌文书簿籍、勾稽文案。汉置主簿,唐因之,凡县皆置。品秩从八品下(以京县为率)。凡县中户籍、赋役、仓庾簿册,皆主簿掌之。骆宾王尝为长安主簿。主簿位在丞下、尉上,为县府要职。
制度来源
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