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府属官,掌文书簿籍。
主簿为县府属官,掌文书簿籍、勾稽文案。汉置主簿,唐因之,凡县皆置。品秩从八品下(以京县为率)。凡县中户籍、赋役、仓庾簿册,皆主簿掌之。骆宾王尝为长安主簿。主簿位在丞下、尉上,为县府要职。
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