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诗三百首

参军

地方官从七品下别称:兵曹参军、司仓参军、司功参军、司户参军、录事参军

州府属官,分曹治事。

制度位置

参军位于地方官体系中,直接上级为地方官,现有资料标注品秩为从七品下。

理解参军的制度位置,可以结合地方官的整体职掌:唐代地方行政体系为道、州(府)、县三级制。贞观元年分天下为十道,开元二十一年析为十五道,各置采访使。州分上、中、下三等,府有京府、都督府、都护府之别。县长官为令,下设丞、尉、主簿。边地设都护府统辖羁縻州县。玄宗天宝元年改州为郡,肃宗乾元元年复旧。

职掌与沿革

参军为州府属官,分曹治事。唐制诸州置录事、司仓、司户、司兵、司法、司功参军,号"六曹参军"。品秩因州等而异:上州录事参军从七品下,中、下州录事参军从八品下。杜甫尝为华州司功参军,王维尝为济州司仓参军。参军为州府要职,分掌诸曹政务。

品级变体

  • 上州:从七品下
  • 中州:从八品下
  • 下州:从八品下

制度来源

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

同属地方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