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诗三百首

大理寺

九寺五监机构

掌复核刑狱,平决疑案。

制度位置

大理寺位于九寺五监体系中,直接上级为九寺五监。

理解大理寺的制度位置,可以结合九寺五监的整体职掌:九寺为太常、光禄、卫尉、宗正、太仆、大理、鸿胪、司农、太府;五监为国子、少府、将作、殿中、都水。源于秦汉诸卿,隋唐定制成九寺五监之制,分掌具体事务,与尚书省六部相表里。唐制九寺长官曰卿,少卿为之副;五监长官或曰监、或曰祭酒,各率其属。诗人白居易、刘禹锡辈皆尝任职其间。

职掌与沿革

掌鞫讯刑狱、平决疑案,凡天下诸司犯罪应流死者,皆送大理复审。秦汉有廷尉,北齐始置大理寺。唐沿之,设卿、少卿、正、丞、评事等属。唐代大理与刑部、御史台合称三司,重大案件由三司推鞫。狄仁杰尝为大理丞,断狱一万七千人,无冤诉者,传为美谈。

制度来源

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

下属机构与职位

同属九寺五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