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诗三百首

大理正

九寺五监从五品下

大理寺属官,掌决正刑狱。

制度位置

大理正位于九寺五监体系中,直接上级为大理寺,现有资料标注品秩为从五品下。

理解大理正的制度位置,可以结合大理寺的整体职掌:掌鞫讯刑狱、平决疑案,凡天下诸司犯罪应流死者,皆送大理复审。秦汉有廷尉,北齐始置大理寺。唐沿之,设卿、少卿、正、丞、评事等属。唐代大理与刑部、御史台合称三司,重大案件由三司推鞫。狄仁杰尝为大理丞,断狱一万七千人,无冤诉者,传为美谈。

职掌与沿革

从五品下,掌决正刑狱,凡大理所断疑狱,正参议焉。秦汉有廷尉正,历代因之,唐制置六人。凡大辟之罪,正与丞、评事共议之。唐人重法,此职多以明法者充。

制度来源

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

同属大理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