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评事
大理寺属官,掌出使推按。
制度位置
大理评事位于九寺五监体系中,直接上级为大理寺,现有资料标注品秩为从八品下。
理解大理评事的制度位置,可以结合大理寺的整体职掌:掌鞫讯刑狱、平决疑案,凡天下诸司犯罪应流死者,皆送大理复审。秦汉有廷尉,北齐始置大理寺。唐沿之,设卿、少卿、正、丞、评事等属。唐代大理与刑部、御史台合称三司,重大案件由三司推鞫。狄仁杰尝为大理丞,断狱一万七千人,无冤诉者,传为美谈。
职掌与沿革
从八品下,掌出使推按疑难刑狱,凡天下诸州疑狱,评事奉使按之。汉已置评事,唐制置十二人,员数最多。此职品卑而任重,士人初入仕者多为之。唐制三司推事,评事亦参预焉。
制度来源
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
同属大理寺
- 大理正从五品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