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议大夫
文散官正五品下。
制度位置
朝议大夫位于散官体系中,直接上级为散官,现有资料标注品秩为正五品下。
理解朝议大夫的制度位置,可以结合散官的整体职掌:散官为唐代表示官员品级资格之虚衔,无实际职掌(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)。分文散官、武散官两系,各二十九阶,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仕郎。隋始定散官之制,唐承之而益详,散官以定班位、服色、章服,职事官以理实政。凡官员除授,先授散官以定其品,再授职事官以任其事。
职掌与沿革
朝议大夫为唐文散官正五品下(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)。隋置朝议大夫,唐因之,位次中散大夫。多加于上县令、郎官之属,无职事,但以定品阶。唐制五品始服绯,朝议大夫为绯服之始阶,士人得之以为荣。
制度来源
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