著作佐郎
掌修撰碑志、史录。
制度位置
著作佐郎位于九寺五监体系中,直接上级为秘书省,现有资料标注品秩为从六品上。
理解著作佐郎的制度位置,可以结合秘书省的整体职掌:掌邦国经籍图书之事,凡图籍编纂、校勘、收藏皆主之,统著作局、太史局。汉有秘书监,东汉已置;晋设秘书省,隋唐因之。唐制长官曰监,少监为之副,下设秘书郎、校书郎、正字等。文士清流多就此职,诗人白居易、元稹皆尝为秘书省校书郎。
职掌与沿革
从六品上,掌修撰碑志、祭文、祝文及国史。著作局置郎二人、佐郎四人。魏晋已置著作郎,唐因之,隶秘书省。唐制修史多兼他官,著作佐郎实掌碑祭文之属。
制度来源
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