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书舍人
中书省机要之职,分押六房起草制敕。
制度位置
中书舍人位于中枢三省体系中,直接上级为中书省,现有资料标注品秩为正五品上。
理解中书舍人的制度位置,可以结合中书省的整体职掌:中书省为唐代中枢决策机构之一,掌起草诏令、宣奉旨意。沿袭隋之内史省,武德三年改名中书省,光宅元年改称凤阁,神龙元年复旧。长官中书令二员,副贰中书侍郎,下设中书舍人六员分押六房,起草制敕。凡军国大政,皇帝与宰相议于政事堂,中书主起草,门下审覆,尚书行之。张九龄、裴耀卿尝领中书令。
职掌与沿革
中书舍人掌侍进奏、参议表章、起草制敕,分押尚书六部。员六人,正五品上,隋曰内史舍人。玄宗开元中号称"六押",权任极重,号为"宰相判官"。凡除拜将相、号令征伐,皆舍人秉笔。白居易、元稹皆尝为此官,李白曾拜中书舍人(未就)。
制度来源
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