爵
唐代封爵系统:王、郡王、国公、开国侯等,共九等。
职掌与沿革
唐代封爵凡九等,据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:一曰王,正一品,食邑万户;二曰郡王,从一品;三曰国公,从一品;四曰郡公,正二品;五曰县公,从二品;六曰县侯,从三品;七曰县伯,正四品上;八曰县子,正五品上;九曰县男,从五品上。自郡公以下皆称"开国",加实封者食真户。宗室、功臣、外戚皆可封爵。
制度来源
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
唐代封爵系统:王、郡王、国公、开国侯等,共九等。
唐代封爵凡九等,据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:一曰王,正一品,食邑万户;二曰郡王,从一品;三曰国公,从一品;四曰郡公,正二品;五曰县公,从二品;六曰县侯,从三品;七曰县伯,正四品上;八曰县子,正五品上;九曰县男,从五品上。自郡公以下皆称"开国",加实封者食真户。宗室、功臣、外戚皆可封爵。
《旧唐书·职官志》